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意昂2的名稱是意昂2官网教育意昂2,英文名稱:Beiha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縮寫🧜♂️:BHUEF🧑🚀。
第二條 本意昂2屬於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意昂2🤾🏿。
第三條 本意昂2的宗旨🕛🔞:適應國家教育事業發展與改革的需要🤶🏿,接受和管理社會各界的捐贈🧛🏿♂️,促進意昂2官网的建設和發展🧑🎤。
本意昂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意昂2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5️⃣,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意昂2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2,000.00萬元🚽,來源於意昂2官网無償捐贈(以下簡稱意昂2)。
第六條 本意昂2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七條 本意昂2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意昂2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一)設立基金資助項目:
支持意昂2建設💂♀️,更新教學和科研設施;
支持意昂2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的建設👨❤️👨🏃🏻♂️➡️;
支持意昂2人才引育及隊伍建設👩🏽💻;
資助學術交流😔、基礎研究、教學研究和著作出版;
資助在校學生及學生社團活動;
資助意昂2校友及校友會和校友協會活動🛀🦇;
資助與意昂2師生相關的公益活動和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獎勵優秀教師和在校學生;
其他按照捐贈者意願設立的資助項目🤓。
(二)接受政府或其他團體的委托,組織人員開展符合意昂2宗旨的專項活動。
(三)加強與國內外各界的聯系與合作。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後開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九條 本意昂2由 5至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意昂2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條 理事的資格:
(一)積極支持本意昂2🥻,擁護本意昂2章程,熱心公益事業,盡職盡責🪻,廉潔自律👩🏻🔧;
(二)意昂2發起人代表或累計為本會捐贈非定向資金超500萬元人民幣(含500萬元)或在本意昂2業務領域內具有較大影響者;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二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有對本意昂2工作的監督權和指導權;
(三)具有執行本意昂2決議、維護本意昂2的責任;
(四)積極為本意昂2籌集資金🚈👷🏽,完成本意昂2交辦的工作⛹️♂️🫄🏽;
(五)履行在本意昂2所承擔的職責。
第十三條 本意昂2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製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製定內部管理製度;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意昂2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投資活動;
(四)意昂2的分立、合並✌🏽;
(五) 對本意昂2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意昂2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 本意昂2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意昂2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九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二十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意昂2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意昂2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一條 在本意昂2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意昂2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意昂2獲取報酬。
第二十二條 本意昂2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意昂2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意昂2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意昂2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四條 本意昂2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意昂2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意昂2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製、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意昂2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𓀉,且對該意昂2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意昂2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六條 擔任本意昂2副理事長♦️、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七條 本意昂2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 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意昂2理事長為意昂2法定代表人☎️。本意昂2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意昂2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意昂2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意昂2發生違反《意昂2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意昂2發生違法行為或意昂2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意昂2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意昂2簽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本意昂2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和年度計劃🧑🏼;
(二)組織實施意昂2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本意昂2內部規章製度,報理事會審批;
(四)擬訂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條 本意昂2的收入來源於🔤: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二)政府資助;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意昂2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二條 本意昂2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意昂2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意昂2宗旨的用途時,意昂2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意昂2財產主要用於:
(一)根據理事會決議🚣🏻♀️,用於各類公益資助的款項;
(二)意昂2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
(三)意昂2開展相關業務的必要費用;
(四)其他符合意昂2章程的款項👩🏿。
第三十五條 本意昂2的重大投資活動是指🙍🏻♂️: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為使意昂2資金保值增值而進行的超過 100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各項投資活動👩👦;
第三十六條 本意昂2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意昂2按照國家關於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的年度支出和年度管理費用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意昂2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意昂2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意昂2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意昂2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意昂2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意昂2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意昂2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意昂2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意昂2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製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意昂2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意昂2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𓀎。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意昂2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𓀓,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四條 本意昂2進行年報、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意昂2按照國家關於慈善組織管理的相關規定每年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
第四十六條 本意昂2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𓀎、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意昂2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意昂2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 本意昂2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意昂2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意昂2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𓀂。
第五十條 本意昂2註銷後的剩余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對指定捐贈用途的剩余財產👧🏼,經與捐贈人(或其受益人)協商🏊♀️,用於捐贈人指定的其他公益目的;
(二)未指定用途的資金,繼續資助本意昂2已經開展的項目;
(三)轉入同類教育意昂2;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意昂2宗旨相關的事業。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意昂2性質😓🦵、宗旨相同的慈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9年3月30日第三屆第一次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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