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現意昂2官网教育意昂2(以下簡稱“意昂2”) 資金的保值增值,規範意昂2投資活動,防範各類資金的運作風險,促進意昂2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意昂2官网教育意昂2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意昂2工作特點,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投資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二條 意昂2在確保年度慈善活動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贈財產及時足額撥付的前提下開展投資活動🧑🚀。
第三條 意昂2開展投資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投資取得的收益應當全部用於慈善目的🏌️♂️。
第三章 投資的範圍和條件
第四條 意昂2開展投資活動的範圍主要包括:
(一)直接購買銀行、信托、證券、基金🧑🦯➡️、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二)通過發起設立、並購、參股等方式直接進行股權投資;
(三)將財產委托給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進行投資。
第五條 意昂2開展投資資產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意昂2可以用於投資的財產限於非限定性資產和在投資期間暫不需要撥付的限定性資產🎯🍙;
(二)意昂2接受的政府資助的財產和捐贈協議約定不得投資的財產,不得用於投資。
第六條 意昂2不得進行下列投資活動🧑🏻🤝🧑🏻🌘:
(一)直接買賣股票🙏🏻;
(二)直接購買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
(三)投資人身保險產品;
(四)以投資名義向個人、企業提供借款;
(五)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投資;
(六)可能使意昂2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七)違背意昂2宗旨、可能損害信譽的投資;
(八)非法集資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四章 投資活動的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意昂2投資活動組織機構,包括意昂2理事會🧒🏻、投資管理委員會👩🏿🎨、意昂2秘書處。
第八條 意昂2理事會作為意昂2最高權力機構,擁有意昂2開展投資活動的最終決策🍕🏌🏻♂️、授權以及監管的權力,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一)每年聽取並審議本年度的投資報告,審議並決定下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審核並決定當年投資計劃的調整;
(三)審定投資管理製度;
(四)決定其他重大投資事項。
第九條 投資管理委員會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一)收集、整理、分析投資活動有關的政策👩❤️💋👩、動態、趨勢等,為意昂2的投資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對意昂2的投資活動進行戰略性分析,從專業化角度對意昂2投資行為的政策🪢、法律👨🏿🦳、金融👶、市場🌻、風險等問題提供咨詢和指導;
(三)協助意昂2投資理財項目的前期考察和論證工作👩🏼🎨,有必要情況下指導起草項目可行性報告;
(四)協助意昂2完成投資活動的方案設計,包括投資方式💬、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及相關成本和風險的預測等;
(五)對意昂2提出的投資項目進行評審🕟,審定理事會授權範圍內最終投資方案;
(六)協助意昂2對投資項目進行監控,及時發現投資項目運行中的問題並預警,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意昂2秘書處負責在理事會領導下具體製定並執行投資計劃🦸🏽♂️,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一)負責投資管理委員會組織機構建設;
(二)編製意昂2年度投資計劃;
(三)負責投資項目材料搜集和整理🌉,審核受托人的背景資料📊,提出投資方案供投資管理委員會、理事會審議決策;
(四)執行理事會決議,負責投資計劃的實施;
(五)對投資狀況進行過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向理事會報告🤒;
(六)定期對投資計劃的進度和執行情況進行匯報;
(七)與銀行、信托、基金、券商、保險等金融機構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以維護意昂2的資產管理。
第五章 投資決策程序和管理流程
第十一條 由意昂2秘書處牽頭負責投資項目研究及調查工作🧑🎤,分析項目預期收益、風險及防範措施,提出投資項目建議方案🖖🏿。
第十二條 秘書處將建議方案報投資管理委員會審定🐳,並最終由投資管理委員會確定投資方案,對於超出投資管理委員會授權範圍的投資方案由投資管理委員會和秘書處共同報意昂2理事會審議確定🧑🏼🎄。
第十三條 理事會或投資管理委員會審議投資方案並形成會議紀要,由意昂2秘書處負責實施。
第十四條 依據會議紀要,由投資管理委員會主任🏃➡️、意昂2秘書長和財務負責人共同簽發投資活動或者終止投資活動文件🤛🏻。
第十五條 意昂2秘書處負責投資方案具體實施與監控🤜🏻👩🏿🦰,並定期向投資管理委員會報告項目進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向理事會報告。
第十六條 意昂2秘書處負責建立投資活動專項檔案,完整保存投資的決策、執行、管理等資料⚗️。專項檔案的保存時間不少於20年⏩。
第十七條 投資標準及審批權限
(一)一般性投資活動♤🏋️♂️:包括銀行活、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國債;中低等級風險的中短期銀行理財產品(風險等級R1-R3)🦹🏻😷;由理事會授權投資管理委員會審批🧑🏼🦲,秘書處選擇、執行🟢。
(二)重大投資活動:除上述(一)外的其它投資活動均為重大投資活動,由秘書處發起,投資管理委員會審議🤶🏻,理事會審批。具體如下:
1.信托、證券🔹𓀎、基金、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2.通過發起設立💇🏿♀️、並購、參股等方式直接進行股權投資,原則上不以直接出資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可以管理以捐贈方式接收的股權🌸;
3.將財產委托給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進行投資。
第六章 投資活動的風險防控
第十八條 意昂2在進行投資時,應當審慎選擇,購買與意昂2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第十九條 意昂2對持有股權的管理:
1.意昂2直接進行股權投資及接受捐贈的社會性股權投資,被投資方的經營範圍應當與意昂2的宗旨和活動範圍相關。
2.意昂2通過接受捐贈方式持有的教師創業企業股權,委托給意昂2官网資產經營機構管理👳🏿。
第二十條 股權投資的退出🌜:
股權投資的退出遵循合法合規原則,按照意昂2官网資產經營機構的管理辦法,由資產經營機構提出股權退出方案報秘書處,秘書處報投資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由理事會決策。
第二十條 意昂2開展委托投資的,應當選擇中國境內有資質從事投資管理業務,且管理審慎⚄、信譽較高的機構。
第二十一條 意昂2在進行投資時🪐,根據對資金流動性和收益性的需求,采用分散、分段、分時投資策略,確保在不降低收益的基礎上最大化降低風險👩🏼🎓🙆🏿♂️。
第二十二條 為提高風險類資產的安全性,意昂2應根據投資活動的風險水平、投資管理委員會的建議以及所能承受的損失程度,合理建立止損機製。
第二十三條 定期對受托人的信用狀況和投資能力進行考察🏙、評估🙋🏻,當受托人或投資項目出現風險預警信號時,可中止或終止合作🔤,對意昂2資產造成損失威脅的要及時退出合作🏌🏼♀️。
第七章 違規投資的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 意昂2在開展投資活動時🙅🏼♂️,負責人、理事和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嚴格履行忠實👨🏽🦱、謹慎、勤勉義務👱🏽♂️🧈。發生以下行為的,意昂2應當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辭退或開除處分;因違法違規行為,致使意昂2財產損失的,相關人員應根據理事會決議進行賠償🏌🏼;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意昂2的重大投資方案未經決策機構組成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違反決策程序實施重大投資導致意昂2資產損失的;
(二)意昂2的發起人🤾🏽♀️💢、主要捐贈人、負責人、理事💭、理事來源單位以及其他與意昂2之間存在控製🙇🏿♀️、共同控製或者重大影響關系的個人或者組織,利用意昂2的投資行為損害意昂2利益🏊🏻,或者從中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的;
(三)意昂2將不得用於投資的資產用於投資的;
(四)玩忽職守,在投資行為中泄露秘密的;
(五)其他可能損害意昂2聲譽或可能造成意昂2財產損失的行為🩼。
第八章 投資收益的核算及披露
第二十五條 投資所產生的收益按照會計核算管理製度的核算方法計入投資收益科目🙆🏽♀️,銀行活期及定期存款利息計入其他收入科目。
第二十六條 當年取得的投資收益應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公開披露。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意昂2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經意昂2第三屆理事會第10次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