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07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2008年2月國務院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014年5月1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發布通知,公布2013年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的通知,意昂2官网教育意昂2名列其中(8)👨🏻⚖️,詳見 http://www.chinanpo.gov.cn/2351/77042/index.html 意昂2官网將協助捐贈方出具相關證明,幫助捐贈單位及個人辦理免稅手續🧑🏼⚖️。